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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瓜州:参加养老保险和医保的进城买新房农民,可获当年个人缴金一半的补助

时间:12-09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129

甘肃瓜州:参加养老保险和医保的进城买新房农民,可获当年个人缴金一半的补助

12月8日,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发布《瓜州县激励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措施》,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文件提出,引导房企让利销售。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让利销售,个人购买新建商品房、地下室、地下车位在定价基础上优惠1%-3%,团购(10套以上)在定价基础上优惠3%-5%。即日起在新州里三期住宅小区购房,最低可享受8万元补贴(企业非货币补贴),截止日期2024年1月3日。瓜州县还将对农民进城购房奖补。对2023年、2024年确定的农房改造示范点农户,自愿有偿拆除旧宅退出农村宅基地且进城购房的,在6万元/户宅基地退出补偿资金的基础上,政府再补助4万元。对进城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农民,由县财政按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予购房补贴。同时,瓜州县将实施引进人才安居补助政策。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本地购买首套房屋的给予购房补助,具体补助金额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才补助15万元,副高级职称人才补助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人才补助8万元。教育卫生系统根据《瓜州县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和《瓜州县教育和卫生领域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试行)》发放生活补助不再发放住房补助。申请购房补贴的人才需在瓜州服务满5年。服务不满5年的退还部分购房补助具体计算方法为:应退补助=购房补助-(购房补助/5×实际服务年限)。凡在瓜州就业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外地人员购买首套住房时可享受购房补贴购买“二手房”补贴标准为200元/平方米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标准为1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由县财政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至2023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城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文件要求,优化公积金缴存使用。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时长满12个月即可申请贷款,不再以缴存时间及系数核定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贷款倍数由17倍调整为30倍。单位缴存职工由原来的18倍调整为25倍。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以借款申请人家庭名下购房地和缴存地实有自住住房数量作为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对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不再纳入申请人家庭住房套数认定范围。瓜州县将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进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农村居民,对购房人及其配偶个人当年缴纳金额的50%予以一次性补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进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农村居民,按个人当年缴纳金额的50%予以一次性补助;对65周岁以上的进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农村居民,按照当年领取养老金待遇金额50%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以上补助由县财政按比例给与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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